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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貓驗過|最後查核 2026-08-28|已實查 9 堂轉職課程、28 組兩兩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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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象:報名時只問「教什麼」,沒問「退不退」

轉職課程一期動輒好幾萬,報名當下大家問的都是課綱、師資、就業率。真正會讓人痛的那一題是:上了兩堂發現不適合、或工作臨時調動,錢拿得回來嗎?

如果你報的是依法立案的短期補習班,這件事不是老師說了算,法規有明文。

二、拆解:法規原文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24 條把退費分成三段,原文如下:

「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學生於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但所收取之百分之十部分逾新臺幣一千元部分,仍應退還。 二、學生於實際開課日起,且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之二分之一。 三、學生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所收取之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三個時間點很清楚:

什麼時候提出退多少
開課日之前退九成,而且業者留的那一成,超過 1,000 元的部分還是要退
開課後、未達總時數三分之一退一半
達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可以全部不退

兩個常被業者誤用的細節,法規也寫死了。

第一,退費基準不能先把報名費扣掉:

「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

第二,只繳訂金又在開課前離班,業者不能反過來跟你追差額:

「學生僅繳納訂金,於開課前即離班者,補習班不得要求其補足補習班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得扣除之學費不足額部分。」

還有一個對消費者有利的兜底條款:

「第一項退費,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提升對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或其他公益性因素,於自治法規訂定更有利於消費者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也就是說,你所在的縣市如果訂了更寬鬆(對你更有利)的規定,以縣市規定為準。所以報名前值得問一句:這家在哪個縣市立案?

三、誰該注意

  • 在職轉職、工作可能臨時變動的人:三分之一這條線比你想的來得快。24 週的課,第 8 週就到線了。
  • 一次繳整年的人:注意法規講的是「當期」,怎麼分期收費會直接影響你能退多少,這點另有規定值得單獨看。
  • 報了名還沒開課就後悔的人:這是最有利的時間點,退九成,而且業者留的部分超過 1,000 元還要退回來。
  • 報名純線上、非立案補習班課程的人:這套規定的對象是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的短期補習班。如果你報的是不具補習班身分的線上課程平台,退費要看它自己的定型化契約與消費者保護法,不能直接套用本文的比例。

四、怎麼避

  1. 報名前先問三件事:這家有沒有立案、立案在哪個縣市、總課程時數多少。第三題決定你的三分之一在哪一天。
  2. 把「開課日」跟「報名日」分清楚。開課日之前退九成,之後就掉到一半,中間可能只差幾天。
  3. 繳費一定要正式收據,法規明訂收據要載明立案證號、修業期間、收費項目與退費規定,而且業者不得要求你把收據收執聯繳回。
  4. 要退費就趕快提,並留下書面。 三段式是按「提出退費申請」的時間算,不是按你什麼時候不去上課算。
  5. 報名前先比過幾家的課程長度與費用結構,可以從課程排行逐項比較開始,別只看單一家的介紹頁。

五、一句話結論

退費不是看業者佛不佛心,是看你在哪個時間點提出申請——開課前退九成、過三分之一可能一毛不退,這條線請在刷卡之前先算好。


實查:2026-09-07

資料來源(引號內文字為法規原文,實查當日 HTTP 200 可讀):

  • 全國法規資料庫《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全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media=print&pcode=H0080087

說明:本文引用的規定適用於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個別業者是否具備該身分、各縣市自治法規是否另有更有利規定,請以該業者立案證書與所在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公告為準。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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