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麼要自己查
招生現場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這門課有政府補助」。但補助不是課程單位說了算:一門課能不能補助,取決於它有沒有被政府核定,以及你本人符不符合參訓資格。這兩件事都查得到,以下三步驟全部可以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的官網上自己完成。
二、第一步:先確認你是「在職者」還是「失業者」
這是最關鍵的分岔,兩條路的補助制度完全不同。
有工作(在職者),對應的是「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簡稱產投方案。參訓資格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官網寫得很清楚:
「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而且要符合國籍條件(具本國籍,或與國人結婚並獲准居留工作的外籍、陸籍配偶等特定身分)。同一頁還有一句常被忽略的規定:「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也就是說,資格是看開訓那天,不是報名那天。如果你打算離職再去上課,離職後就不再是「在職勞工」,這條路可能就不適用了。
沒有工作(失業、待業、轉業),對應的是分署辦的職前訓練。北分署自辦訓練專區直接標示:
「失(待)業者職前訓練 政府100%全額補助」
這類課程通常整期好幾個月、全日制、採「甄選錄訓」方式錄取。以北分署五股訓練場 115 年度「網路工程師實務應用第 2 期」為例,官方公告是 10 月 6 日開訓、116 年 3 月 26 日結訓,將近六個月。
三、第二步:查這門課在不在政府名單裡
補助綁的是「課程」不是「機構」。同一家訓練單位,可能有些班在核定名單、有些班不在。
- 在職者的產投課程:發展署每年分上、下半年公告核定課程,分署官網「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區也會公告核定與申復核定清單(北分署在 115 年 8 月 26 日就公告過「115 年度下半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申復核定課程」)。
- 失業者的職前訓練課程:自辦班公告在分署「招生訊息」,委外班在「委外職前訓練計畫(含最新課程)」專區;報名管道官方寫明是「臺灣就業通線上報名或洽各訓練單位報名」。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政府委外辦訓練的代訓廠商資格範圍很廣:北分署官網列出的除了大專院校、高中職、經勞動部核准立案的職業訓練機構、法人團體、工(公)會,也包含「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與「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所以「民間單位開的」不等於「不可能有補助」;反過來也一樣,是民間單位不代表這一班就在名單裡。
四、第三步:核對補助比例與額度
課程在名單裡,還要看你能被補多少。產投方案補助標準,北分署官網原文是:
「本計畫補助每位參加訓練學員三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十萬元」
底下分兩種情形:
- 「以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補助每一學員百分之八十訓練費用,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 學員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逾六十五歲之高齡者等特定身分者,「補助全額訓練費用」。
一般在職者補八成、自付兩成;特定身分者全額補助。上限是三年內合計 NT$100,000。
那個「三年」怎麼算?官方原文寫的是:自該學員參與產投方案、充電起飛計畫等相關計畫的初次課程開訓日起算三年,期滿後再參加時,從各計畫中首次參訓的課程開訓日重新起算。也就是一個從你第一次上課那天開始跑的滾動區間,不是曆年,也不是從申請日算。
五、查完之後,還要問課程單位這兩句
- 這一班的班號與核定字號是什麼? 有核定的班一定找得到對應公告,問不出來就自己上分署官網查同名班次。
- 補助是「先繳全額再退」還是「只收自付額」? 這決定你要準備多少現金,也影響中途退訓時的金流。
最後提醒一件同期的官方示警: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在 115 年 9 月接連發稿說明,政府就業促進措施「未委託任何第三方辦理或招攬申請」,申請本身不收申請費或代辦費。任何以「幫你辦補助」為名收取的費用,都不是政府規定的成本。
資料來源(皆為官方一手)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參訓資格」:https://tkyhkm.wda.gov.tw/cp.aspx?n=3B33067834A11998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額度」:https://tkyhkm.wda.gov.tw/cp.aspx?n=7302A8983CFDD0ED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自辦訓練專區(失(待)業者職前訓練 政府100%全額補助)」:https://tkyhkm.wda.gov.tw/cp.aspx?n=C7CCFBC3A81035CF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委外職前訓練計畫(含最新課程)」:https://tkyhkm.wda.gov.tw/cp.aspx?n=DA05F358F26E2198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告(115-09-10)職前訓練班期程:https://tkyhkm.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485942419332C50C&sms=F7376EA5ABF578F3&s=1FA013910D959FBE
查核日期:2026-09-10
